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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2145228X-02_gzdt_/2014-0905006 发布机构 莒南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9/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莒南县三措并举提高价格认证工作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莒南县三措并举提高价格认证工作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今年以来,莒南县通过不断完善各项价格鉴证规定,积极参加全国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培训和省局组织的专业知识学习,全面促进价格鉴证人员专业知识的丰富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着力打造价格认证中心在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领域的权威性、公正性、公益性,进一步提升价格认证中心在莒南县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一、严守价格鉴证制度,树立权威。

莒南县价格认证中心通过严格按照《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等制度的规定,坚持“三不”原则:坚持做到不委托不受理、手续不全不受理、委托与查勘不一致不受理,突出“三严”:严格受理审查、严格现场查勘、严格鉴证结论,以实现价格认证工作管理规范、程序合法、审查严谨、公平公正,树立认证中心在价格鉴证领域的权威性。

二、案件一律实行集体审议,坚持公正。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直接服务于司法和行政执法,直接影响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政策把握性很强,时限性要求高。我中心通过依法加强公平鉴证的透明案,实行“阳光鉴证”。无论案件大小,无论价值高低,一律实行集体审议,采取“三审”:一审调查数据是否准确,二审测算过程是否完整,三审价格鉴定结果是否公正。把价格鉴证工作流程、鉴证依据、鉴证方法、鉴证结果等摆在明处,做到有价可依,有价可查,形成一份严谨细致的价格鉴证报告。做到价格鉴证结果零差错,实现价格鉴证的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我中心在司法机关中的公信力。

三、服务公安机关案件不收费,彰显公益。

该中心承担莒南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对公安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一律不收费。在价格鉴证工作中坚持服务为主,无论涉案物品数量多与少、难与易,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出具价格鉴证报告,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彰显价格认证工作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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