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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0924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工商局措施到位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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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后,平邑县工商局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LED等媒介进行集中宣传,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配套说明宣传单发放到企业负责人手中,通过面对面的宣讲和具体指导,让企业了解网上年报的程序并准时进行年报公示。 二是摸底排查、清理数据。组织执法人员对企业经营地、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摸底调查,查看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是否是存有名称不再经营现象,通过查看档案资料,比对核实已录入的企业基本数据,对不规范的数据进行勘误,做好各项数据的必填项目补录工作,确保经济户口数据真实、准确,为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建立机制、注重监管。结合当前正在进行中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把网上年报公示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一,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采取上下用心、工作细心、服务耐心的方式落实好网上年报工作。同时,还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规范,严格按照工作制度的要求,对未履行报告公示义务不好、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以此来推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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