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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4-1107001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顺利完成药用玻璃包装材料专项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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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和使用风险,有效降低药品安全隐患,沂水县组织开展了辖区内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的生产、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并于11月上旬顺利完成。 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工艺符合性、原辅料合法性、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及企业执行国家标准的情况。使用单位重点检查了供应商审计、质量评估、检验情况及变更供应商开展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研究的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药用玻璃包装材料使用单位基本能按照规定使用药用玻璃包装材料;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人员构成、生产管理等方面都比较规范,未发现未经注册生产擅自变更原料供应商及擅自添加不合格原辅料的情况,对部分企业批生产、批检验不规范等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书。 此次检查做到了对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使用企业的100%全覆盖,切实保证了药用玻璃包装产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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