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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5-0114001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1/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环保局四项措施改善“冬日”采暖空气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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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采暖期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大气质量,郯城县环保局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确保冬季空气质量的部署要求,积极采取,切实加强冬季大气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监控。从加强辖区内大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入手,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事故预测和预警机制,同时排查了各燃煤企业。 二是从治本上抓起,强化燃煤锅炉等大气污染管理。以"控制总量、改善质量"为目标,把总量任务分解层层分解到位,到企业,到锅炉。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降低城区空气污染指数。 三是对燃煤大户重点监控,确保脱硫设施和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用煤质量不能下降,含硫量尽量降低要保证。各热电企业要从规范操作上强化管理,对司炉工进行培训和指导,持证上岗,加强管理,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是严格日常环境监管。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发现异常趋势,监察人员要尽快"锁定"污染源,及时排除环境隐患,以确保今冬明春供热期间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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