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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5-0209002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2/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试水“大田托管”11万亩地有了“田保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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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再出去打工,就不用担心家里的地没人理整了,‘大田托管’可真是给我们农民雇上了‘田保姆’。”2月1日,刚刚为家里的3亩地签完“大田托管”合同的店头镇措庄社区居民班夫宝高兴地对笔者说。 店头镇今年首次在措庄社区和官庄两个村进行“大田托管”先行试点,仅用了3天时间就顺利签约1823户,托管土地5341亩。店头镇此次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只是临沭县去年以来成功试水“大田托管”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该县按照“供销主导、多方参与、统一运作、合同管理、政府支持”的运作模式,依托临沭县供销社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平台,积极联合各类农民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农资、农机、技术等生产要素,为耕种、浇水、收割、销售等环节提供“保姆式”全托管服务,或针对一个或几个环节提供“菜单式”的半托管服务,走出了一条“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路子。 “每年收种小麦、玉米等作物大约要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中间还得有人打药、除草、浇水,很影响我在外面打工,现在有了‘大田托管’,虽然要交一些服务费,但比起以前,收入至少要增加5000块。”店头镇措庄社区居民陈贯树给笔者算了一笔账。 根据农民需要,供销社对耕、种、收三个环节给予托管服务,每个环节每亩、每次作业以低于市场价格10%的优惠给农民;农户农产品收获后,在村民自愿情况下,由供销社以高于市场价3-5分的价格进行收购。同时供销社还拿出收益的10%返还给村集体,作为村集体的经营性收入。 临沭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王济友介绍,与农户自己种植相比,托管规模种植后,每亩可以为农民节约成本150元左右,增收200多元,村集体实现经营性收入3-5万元。 “比起‘土地流转’,老百姓更容易接受‘大田托管’,土地流转以后总感觉地不是自己的了,农民心里不踏实啊!”店头镇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樊纪民的一番话说出了大多不想参加土地流转的农民的心声。 目前,临沭县供销社已投资1500万元,建设了店头镇供销社农业服务中心、蛟龙镇供销社农业服务中心、青云镇供销社农业服务中心。其他6个镇街基层社、金鹏农机公司、丰源农资公司也都成立了大田托管“生产服务部”。2014年,全县共托管土地11万亩,其中全托1万余亩,菜单式托管7万余亩,其他形式托管3万余亩。帮助农民销售红薯2000万斤,葡萄300万斤,花生1000万斤,其他农产品500万斤,实现助农增收1000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力争用三年的时间拥有大型农机具150台(套),整合社会农机具300台(套),具备20万亩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能力,具备承接大型农业开发项目和政府购买农业服务项目的能力。”临沭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文学军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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