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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5-0319005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四条保障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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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全县水环境质量,莒南县制定实施四条保障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 一是准入保障。在新上项目、做规划时,充分考虑水资源利用和保护,严把项目准入关,无水土保持方案和环评的不予立项,坚决杜绝水处理不达标项目落地,从源头上防止污染项目上马。 二是管理体系保障。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包镇街责任制和县直单位派驻镇街工作组制度,实施“河长”负责制,将全县278条支流、沟渠治污责任落实到脱产干部,设立了46个河(段)长公示牌。成立了14个镇街环保办公室,设立672个村级环保专职主任,形成县、镇(街)、村三级立体化环保管理体系。 三是资金保障。通过积极对上争取和县财政专项资金列支,每年在水系治理、环保生态建设方面投资4.65亿元左右,保障工程进展、机构运行。同时,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工程配套资金的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四是执法保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去年成功侦破一起倾倒高浓度工业废水案件,依法拘留涉案人员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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