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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5-0409002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出台办法破解小农水管护资金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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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小农水设施的维护保养资金来源问题,使小农水设施长期发挥作用,沂水县创新机制,率先实施《沂水县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5方面的资金来源解决小农水设施的维护保养问题,成千上万的农民享受到小农水带来的便利。 《办法》共5章15条,明确了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是指保证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长期运行而筹集的用于工程大修或更新改造的资金。适用范围包括联村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和城市管网延伸到农村的工程。户建、户管、户用的分散饮水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规定,维修资金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一方面是从农村公共供水工程收取的水费中提取10%;其次县财政按上年度所收水费总额10%的比例列入当年预算,专项用于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补助;再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经营管理权拍卖或承包费收入所得;影响农村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正常供水的相关补偿资金;社会捐助用于农村公共供水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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