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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5-0331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召集行政复议员讨论行政复议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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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平邑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召集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城管执法局和山东慎求律师事务所律师5位县政府行政复议员,组成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合议组,对一起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集体审理。 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做好三项工作,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的公正有效。一是自主报名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确定参与案件的复议员人选。提前三天发布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会议通知,先由行政复议员自主报名,再从报名人员当中确定参与人选。二是签订回避及保密声明书。制作了《平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声明书》,每个参与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的人员要在声明书上签字,确认本人与所参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并严格遵守《平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人员守则》。三是严格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程序并记录归档。会前,行政复议员根据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案情材料对案件进行充分的了解。会中,行政复议员充分听取承办人对案情的介绍后,围绕着行政主体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量刑是否适当四个重点环节展开研究论证,经过充分交流讨论后,行政复议员最后总结表述各自意见,并提供明确案件处理意见。会后,行政复议员对集体讨论会议记录进行校验核对,并签下自己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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