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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5-0409005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强化防范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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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清明防火宣传。大力宣传清明文明祭祀,在主要祭祀焚烧点周围设立阻隔带。同时,严禁烧荒、烧地堰、野炊、野外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3月份以来,出动宣传车80余台次,印发防火知识手册2万册、刷写标语120余幅,张贴防火通告1万份。 二是严查防火隐患排查。所有进山路口、旅游路线、景点周围、国有林场等区域设置警示牌和禁烟、禁火标志36处。成立90人的火种进山检查小组,在主要进山入口处设立防火检查站22个,严禁火种进山入林。组建70人的县应急救援队伍,对重要林区、重点部位进行全天候巡查监控。乡镇成立应急救援分队22支、380人,并组成了以基层民兵为主的防火巡视大队。 三是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对乡镇森林防火指挥员和新选聘的796名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技能培训。开展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民兵防火应急拉练,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实战能力。目前,县森林消防大队配备工作人员70人,乡镇、国有林场设立森林消防专业队或应急队伍22支、380人。 四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乡镇(街道)签订防火责任书。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部分重点乡镇和林场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同时,实行领导带班、24 小时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做到集中管理、集中调配,扎实做好防火设施养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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