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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228977-30/2016-1124003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11/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四强化四规范”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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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行政指导,规范行业管理。采取上门讲解、发放资料等形式,传达房地产广告发布政策法规相关要求,指导发布单位建立健全广告发布登记台账,督促其定期自查,积极整改,强化广告发布单位的自律意识。同时,指导广告从业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律素养和守法意识,规范包括房地产广告在内的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等行为。 二是强化检查重点,规范发布行为。对房地产行业广告中常见的房屋开发商拥有最终解释权、含有封建迷信内容、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以及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内容、使用“最佳”“最好”等绝对化语言、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等十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 三是强化区域监管,规范发布载体。将房地产广告监管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职责,落实专人对重点街道、重要路段房地产广告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店堂广告、宣传海报、印刷宣传册等常见广告载体的监管工作,加大对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的监测力度,及时查处整顿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四是强化投诉举报,规范诉案对接。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积极为购房者排忧解难;及时进行“诉转案”的对接,对消费者投诉的面积不足、建筑材料不合格、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违法行为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共检查房地产企业33家,巡查房地产广告67条,开展行政指导5次,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件2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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