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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0448-02_gzdt_/2013-0419003 | 发布机构 | 费 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4/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五一”节日期间水产品消费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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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结合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费县水产局积极行动,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费县水产局成立了水产品质量监管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渔技和渔政两科室周密配合,抓具体工作,切实做到任务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积极引导生产和消费。组织水产技术人员深入到龙王口水库,梁邱镇鲟鱼养殖场,上冶水库养殖场等地,向生产者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无公害水产品知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发放和张贴渔业违禁药物宣传纸,现场检查养殖场的“五项制度”、“两项登记”,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同时在费县两处大型超市门口和水产品批发市场,发放水产品安全消费宣传资料,指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现场接待咨询100多人次,深受消费者欢迎,同时也使得城乡群众的水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是抓监管,确保安全消费。在“五一”节日前,利用两周时间,开展了水产健康养殖大检查,检查渔药饲料使用情况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与养殖户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强化了源头监管,从源头上预防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销售环节,加大市场检查抽查力度和批次,与东方超市和百姓超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他们严把进货质量关,妥善保存销售商品,对不符合食用标准要求的水产品,坚决杜绝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张志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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