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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6-0412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4/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国税局坚持“三个到位”顺利完成营改增纳税人信息确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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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截至目前,我县顺利完成此次“营改增”纳税人确认工作,共确认“营改增”纳税人2226户。从税源结构看,年营业额515万以上的纳税人62户,单位纳税人664户,个体工商户1562户,其中个体达点户72户。已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26户,“营改增”单位纳税人及个体达点户税银库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分行业看,金融保险行业58户,建筑安装行业240户,房地产行业166户,生活服务业1769户。 一是宣传辅导到位。通过门户网站、QQ群,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办税流程,通过组织人员发放《“营改增”纳税人明白纸》,推广扫描微信二维码获取“营改增”政策及办税指南,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及纳税辅导等措施,确保纳税人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是国地税合作到位。在前期国地税共驻政务大厅开展联合办税,对所有涉税业务提供“一窗式”办税服务的基础上,开辟了6个“营改增”绿色通道,并单独设置“营改增”预约服务岗、窗口预审岗、咨询辅导岗等岗位,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开展纳税人登记信息确认、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税库银协议签订等工作。 三是预约办理到位。设立《营改增业务办理预约确认登记台账》,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详细告知预约办理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资料,避免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状况的发生,提高了纳税人办税的配合度,保证了纳税人办税顺心舒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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