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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5729-02_gzdt_/2016-0415003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4/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蒙阴县渔业局多措施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顺利通过省级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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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渔业局自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以来,采取多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项目顺利通过省级绩效评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先后成立了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领导小组、渔业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技术领导小组,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了项目建设统筹、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快速有效。 二是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邀请市渔业局专家参与,与技术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制定了符合我县渔业发展实际的《蒙阴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 三是及时上报审批。按照申报程序,及时向市渔业局、市财政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进行项目申报,并按照审核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四是依法招标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确定招标公司,对200万元的办公用品、检验检测器材、在线监测设备、应用软件开发等依法进行了招标采购。 五是监控系统及时安装应用。对5处监控及4处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及时进行了安装、联网、调试、运行,达到了渔业质量安全监控到源头、到户、到塘,基本实现了“投入无违禁、养殖源头无隐患,监管无盲区,质量安全有保障”的 “无缝隙” 监管预定目标。 六是严格规范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制订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设立专帐,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 由省农药检定所、省海洋与渔业厅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山审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省级绩效评价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等形式,对项目采购过程及完成运行情况、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目标完成和项目实施效益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综合检查评估,一致认为蒙阴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组织领导得力、实施过程规范、设备运行有效、资金管理规范,发挥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应有的示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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