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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5-0325003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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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15年度新学期开学后,沂南县交警大队明确职责、合理分工,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校园周边道路隐患治理,规范校车的安全管理,确保全县学校师生道路通行安全。 一是积极深入抓源头。为促使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在新年度有更新的提高,大队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信息登记检查的基础上,深入组织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校车坚决停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严格记入校车档案,切实加强校车源头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二是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大队结合全县实际,合理安排部署警力,采取固定检查和路面巡逻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在接送高峰时段和校车行驶重要路段进行逐车检查,严厉查处涉及校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发生。同时,大队在学生流量大的重点路段设置助学岗,在县区内靠近公路的学校门口设置醒目的交通标志,划出人行横道线和减速带,坚决遏制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校车驾驶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对县区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校车驾驶人具备相应驾驶车型3年以上安全行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凡有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准上路;采取部门联动,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驾驶技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系统全方位的培训,切实提高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整体应对能力。 四是开展校车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大队民警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采用学生喜闻乐见、图文并茂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中小学校师生送上了一堂精心准备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讲座》。通过剖析典型事故案例、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增强全县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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