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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4-0530005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实施“1•11”工程 创造教育实践活动“沂水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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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启动实施“1•11”工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继续强化诉讼监督,积极推进工作创新,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11”工程中的“1”即一个目标,全院上下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放松,不动摇,不懈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各项业务继续推进的基础上,全力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1•11”工程中的“11”就是围绕“规范、提升、落实”,结合全院实际,制定11条措施。 规范思想言行。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认真整顿“四风”,扎实开展党性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干警的思想和言行统一到党中央以及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规范业务流程。吃透上级机关关于各项业务规范的要求和精神,在思想上遵守规范,行动上践行规范;规范内务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会风、文风。按照“简便易行、切实管用”的原则,改革财务管理、车辆管理以及行政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保障服务作用,切实提高机关整体形象;提升干警素能。以创建“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为主线,依托教育平台、先进典型、团队力量带动全院干警共同学习,全面提升;提升业务工作。查办职务犯罪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查,争取力度再加大,主攻方向更明确,办案重点再突出,办案数量、质量做到稳中有升,争取人民群众对办案效果更认同。 同时,提升检务保障水平。综合服务和管理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秉承“勤政、廉洁、热情、高效”的服务理念和敬业精神,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为检察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落实队伍管理机制。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廉政建设;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构建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台考评为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实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办案人员对所办案件的证据搜集、定性处理、法律文书制作、案件卷宗管理终身负责;落实检务督查机制。对县委、上级院安排事项以及院党组决策事项、检察长交办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和按时销号制度。 县检察院实施的“1•11”工程,坚持从细节入手,认真规范队伍建设、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各项目标和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创造了检察工作“沂水模式”,使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发展、新突破、新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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