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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4-1104002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工商局把握“三向”确保秋收秋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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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靶向式”监测,确保监管到位。有效整合县局公平交易局、消保、市管和基层工商所的监管力量,结合县域农业经济产业特色,把联合收割机、小型脱粒机等农机作为检查重点,对辖区农机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虚假宣传、销售无合格证农机等坑农害农行为。积极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农机具商品来路明、去向清。签订《农资经营户诚信经营责任卡》,引导经营户严格经营自律,诚信守法经营。 二是开展“定向式”宣传,确保宣传到位。秋收秋种期间,该局扩大农资普法范围,把农资消费安全作为重点,利用红盾信息网、政务微博、移动短信平台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和法律法规。结合志愿服务活动、普法维权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新消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现场为农民消费者答疑解惑,传授甄别假冒伪劣农资的方法和技巧,帮助农民提高识别真假优劣农资的能力。基层工商所干部利用执法间隙,深入到村庄和田间地头,宣传讲解农资相关法律知识,告知维权方式,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三是畅通“多向式”投诉渠道,确保维权到位。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为主体,依托“一会两站”、基层消费者协会等网点,不断健全维权网络,畅通网上问政、12345等投诉平台,发挥基层维权站点的作用,重点加强偏远山区农资市场消费维权,在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12315维权网点,悬挂农资警示牌,提醒农民朋友购买农资、农机时索取发票、收据,遇到侵权时及时向联络点或工商所投诉,24小时内解决农资消费纠纷,做到投诉不出村、维权无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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