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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3-0321001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3/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林业局开展机关干部联系护林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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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加强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的通知精神,充分调动全县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及执法人员28人负责联系全县745名乡镇护林员。其目的是机关干部联系护林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的发挥护林员的作用,保护好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在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预防、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违法行发生时能够及时制止,实现林业健康快速发展。 具体做法是:一张联系卡,联系责任公开化;一份调查表,信息情况明细化;一门好亲戚,解困释疑亲情化;一张督查网,促管责任网格化。即:送一张联系卡,建立与护林员联系的桥梁,做到了解护林员的家庭社会关系和选聘履职情况;与护林员结亲戚,与护林员拉知心呱,熟知护林员需求,做护林员的知心人、真朋友;建一张督查网,让护林员熟知权力和义务,督促正确履行职责,更好地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核查所联系护林员是否符合选聘条件、是否坚持吃住在护林房,是否持有管护合同、GPS手机,是否足额领取工资。二是所联系护林员身份证、工资“一本通”是否与本人相符。三是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切实履行护林员职责;支持护林员敢于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四是倾听护林员心声,力所能及地帮助护林员解决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 局党组要求在联系护林员过程中,不准给护林员添麻烦,不准在护林员处就餐,严禁在护林员处及工作日中午饮酒,若发现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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