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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2-1102006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11/0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沂水县表彰23名“的士标兵”和“公交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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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水县举行“的士标兵”和“公交标兵”表彰大会,18名“的士标兵”和5名“公交标兵”受到表彰。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以“让城市更美丽,让市民更幸福”为理念,不断深入持久的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县营造了甘于奉献、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建设文明沂水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受到表彰的标兵们继续文明行车,热情服务,进一步提升沂水公交、出租行业文明水平。公交、出租公司要通过定期组织教育、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规范水平。要求从业人员严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批准的票价及运行线路运营,确保行业运行有序。交通、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出租、公交行业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乱停乱放等违法驾驶行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坚决遏制非法“黑出租”营运,努力建设规范守法、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文明创建引导,积极宣传出租、公交行业涌现出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要进一步利用好“一路好心情”交通广播节目平台,加强行业互动、沟通,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今天的表彰大会是出租、公交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新起点,希望大家瞄准新目标、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监管有效、和谐稳定、服务优质的出租、公交行业服务体系,为我县加快实现“翻两番、创强县”目标和“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这次表彰的23名“的士标兵”和“公交标兵”是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命名表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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