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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3-0819004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8/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集中整治物流快递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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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莒南县工商局针对物流、快递行业迅猛发展的实际,在辖区集中执法力量,造成检查组,开展了清理整治物流、快递行业“霸王条款”行动,共共检查物流、快递企业29户,清理“霸王条款”36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收缴虚假宣传材料900份,取缔无照经营8家,对3户物流快递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一是强化宣传,柔性指导。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对物流快递行业常见的“霸王条款”进行专家点评,对工商部门清理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在辖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并利用验照之机向物流、快递经营者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的具体内容。督促经营者对照格式条款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格式条款及时予以清理、纠正。 二是重拳出击,大力整治。对物流快递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合同中“先签字后验货”、“本公司不对运输延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者损害承担任何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有权开封查件”等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工作的查处重点。 三是加强合同信用建设,促进物流、快递行业发展。对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守合同重信用的诚信经营理念,加强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做诚实守信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设立红、黑榜,珍惜维护企业自身声誉,维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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