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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5-0603003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6/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四项措施强化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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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力度,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近日,临沭县畜牧局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全力抓好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科学正确引导。通过媒体、宣传车宣传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普及和推广科学使用兽药知识,使群众充分认识到畜产品药物残留对人体的危害,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治意识,使生产者能规范使用兽药和自觉遵守休药期的规定,全面提高养殖业科学合理用药水平。 转变发展方式,改善养殖环境。继续加大畜禽标准化养殖推进力度,坚持预防为主,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用药程序和消毒程序,增强畜禽免疫力;积极引导养殖场兴建沉淀池、沼气池以及改造环保垫料养鸭棚,降低畜禽发病率,减少药物投放,降低兽药残留。 狠抓源头监管,提高产品品质。完善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立健全畜产品信息可追溯制度,规范养殖档案填写,要求养殖档案必须包括畜禽进圈、兽药和饲料使用情况,以及防疫消毒、隔离治疗、休药期等数据,对没有有效免疫标志的畜禽一律不准上市流通。对出现问题的畜禽,实现可追溯管理,切实把养殖生产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规定落到实处。 强化检测工作,严格检疫执法。切实做好兽药残留抽检计划实施工作,加大对养殖场、屠宰场和食品加工企业的抽检数量和频率,把对人体健康危害大、有滥用倾向的兽药列入重点监控计划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残留超标产品,严厉打击处罚非法制售及使用假劣兽药的行为,确保兽药饲料的规范生产和合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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