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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3-0701002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7/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住建局多措并举,加大监理市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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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监理市场秩序,完善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准入清出制度,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县住建局建工处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监理市场的管理。一是加强监理企业备案制度管理。未备案的监理企业,不允许在我县承接监理业务,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监理企业承揽业务后应按照《临沂市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定岗标准》配备监理人员,建工处定期对各监理项目部进行抽查,外县进沂水县的监理企业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应与进临沂备案申请表中监理人员一致。三是加强监理企业信息流通管理。在沂水县境内承揽业务的所有监理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驻沂水县地址、联系电话、驻沂水县负责人、驻沂水县技术负责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到县住建局建工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变更手续的,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备案。 近日,县住建局建工处对全县监理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监理企业13家,对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水平差的项目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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