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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0321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财政局三举措做好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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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安全,支持春耕生产,平邑县财政局多举措确保2014年粮食直补及综合补贴资金2612万元及时、足额、安全发放。 一是严格标准,规范操作。要求各乡镇财政所据实核对每个农户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金额,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二是多措并举,监管到位。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县农业、财政部门公示了举报电话,设置专人值班,对反馈的意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彻底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是掌握动态、信息通畅。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向县级金融部门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户。县财政将督促金融机构,及时掌握发放情况,确保粮补资金及时安全发放。使粮补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保证粮补工作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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