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321012-02_gzdt_/2013-0911001 发布机构 临沭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9/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沭县推出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业务
临沭县推出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业务

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临沭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只要借款人按政府有关部门合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各类土地所有权、农村房屋产权,均可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抵押申请;由抵押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具备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对农村土地承包权抵押价值进行评估;对农村土地承包权抵押实行登记制度,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到法律规定的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该项业务的推出,破解了农村经济实体贷款抵押难题,充分调动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了全县广大农户和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类农村经济实体的协调平稳健康发展。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