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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0707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质监局:开展水泥产品综合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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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按标准抽样。检查中,该局严格按照《通用硅酸盐水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法及相关要求对定量包装水泥产品净含量进行抽样检查,并检查了用于水泥包装的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合格、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是否定期进行自检并记录等。 二是检查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主要检查产品有没有标准、是否按强制性标准进行生产、水泥包装袋质量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是检查定量包装。执法人员在企业成品库中随机进行称量;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要求,单包水泥质量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即单包水泥质量不能低于49.5kg,20包水泥总质量不能低于1000kg。 四是检查水泥外包装标识。水泥标识应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及批号、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QS标志)、净含量、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工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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