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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4-1127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宽准入严监管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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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对全县餐饮业持证率低、安全风险高的现状,主动转变工作理念,采取“四定”措施,由重审批轻监管转向宽准入严监管,全力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达到89.7%。 一是依据业态定标准,合理设置门槛。在清理整顿餐饮服务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中,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合理设置行政许可门槛。将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划分为五大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五类行政许可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力争绝大多数餐饮服务单位整改后能符合行政许可条件,持证经营。 二是依据标准定证件,实行分类审批。把小餐饮作为无证转化的重点,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有效监管,指导其逐步加大投入,按许可条件进行改造,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达到许可审查条件,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对积极整改但仍然达不到许可标准的餐饮单位发放临时许可证,指导帮扶单位尽可能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对学生小饭桌一律实施登记备案管理。今年以来,办理正式行政许可证371个、临时证16个、备案管理37家。 三是依据变化定政策,实施适当处罚。对全县持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始终保持获证条件;不能保持获证条件的,给予适当处罚,直至吊销行政许可。对所有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统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单独设立台账和监管档案;对存有个别缺失项但经过短期整改即可达到许可条件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尽快达到许可审查条件;对经营规模较大的无证餐饮服务单位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加大投入配置餐厨设施,完善内部管理;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适当处罚。今年以来,已对46家无证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依据等级定措施,实行分级监管。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评定A级单位121家、B级单位419家、C级单位307家,依据等级划分,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认真落实日常监管和综合服务措施。对A类单位,重点帮扶,全程服务,打造品牌,引领带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对B类单位,建立警示机制,采取案件回查、单独约谈等措施,加强监管;把C类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年度日常检查不少于4次,产品质量抽验不少于2次,问题严重的依法吊销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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