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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4-0729003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公安局以“回访小窗口”做好警民和谐大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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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沂水县公安局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引入内外监督机制,把警务工作评判权交给群众,以民意作为警务工作导向,对110警情处置予以“实时、适时、全程、全方位”跟进回访,以回访查问题,以回访促规范,以规范创满意,为规范和加强110警情处置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共计回访群众15000余人次,征得群众意见和建议157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387条,开展了4次接处警工作培训。 在处警中现场回访。110处警民警在警情现场处置结束时,当场回访报警人,了解群众对民警的态度、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电话联系回访。重点围绕“接警态度、出警速度、处警态度、警容风纪、规范处警”等方面对所有的刑事、治安类警情进行电话回访,给予预防方面的温馨提醒。 深入群众因类施访。深入群众上门回访。对处置完毕的纠纷、求助类警情,报警人对处置结果不满意的,由处警民警及时释疑解惑。对在处警过程中对民警态度不满意的,由督察部门再次进行回访。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突出重点定期通报。定期对接处警、受理的案件、处罚人员及重点人员,采取上门和电话抽查的方式进行回访,通过开展回访了解群众心声顺民意。 明确责任严肃追究。为了确保整个接处警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做到“应改必改、改必到位”,对因出警速度、服务态度、处警质量等导致群众不满意的,依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从源头上规范和约束民警的接处警行为。 科学研判提升效能。该局每月根据回访内容对警情处置进行一次研判,对处警民警着装、工作态度、工作措施、联动机制等进行分析,总结群众满意的方面,不满意的原因。针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培训,专项整改;针对个性问题,进行警务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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