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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0829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残联修订出台《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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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优惠扶持力度,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7月21日,县政府办公室修订出台了《平邑县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平政办发【2014】55号。
《规定》共19条,涉及对残疾人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救助、康复、宣传文体、权益维护等方面。与原《规定》相比具有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措施更加具体等优惠特点,如各阶段残疾学生的救助金额、创业补贴、致富项目和基地建设的补助;新农合、新农保、托养、护理补贴、生活补助,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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