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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4-0904001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物价局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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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物价局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以进一步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管理,实现城市公共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首先明确了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范围。具体征收范围为:采取协议方式取得的非公共资源广告经营权和利用自有场地、设施、建筑物为本单位作宣传的广告使用权;利用城市公共资源设置户外广告,其经营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予以出让。同时,对于发布公益广告的,免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对经营场所的招牌不得收取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仍在收取的一律停止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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