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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57542-02_gzdt_/2013-1106002 发布机构 兰陵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3/11/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苍山县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
苍山县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监管,苍山县采取四项措施着力规范营业性演出管理,狠刹演出市场低俗之风,有效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演出内容。严把演出市场审批关,坚持监管重点靠前、主动介入,增强工作的实效性。重点对演出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节目、演出内容、演出阵容进行严格核查,要求演出经营单位提供三个资料:演出人员的资质证,节目详单和彩排录像,严防审批内容与实际经营鱼珠混杂,严控非法演出团体混入其中,确保演出经营行为符合法定条件。

二是加大督导力度,严查非法演出。采取电话督导、派员暗访、联合巡查等形式,加大演出市场的督查力度。同时,组织执法骨干协调相关部门,拉网式排查演出动态,对演出活动全程跟踪、全程监查、全程管理。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据演出市场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受理、迅速移交、严厉查处、按时反馈、归档保存,不留死角。

三是明确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该县文化执法部门与演出场所签订“色情内容不上台,低俗广告不宣传、非法团体不接受”等《“三不”经营责任书》,把监管任务和规范经营、责任人员与场所业主捆绑在一起。同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演出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书,协助开展演出市场的监管,并充分发挥社会义务督导员的作用,及时与执法部门沟通信息,较好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作者:孙浩宇 编辑:杨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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