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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3-1106001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1/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监督惠农资金落实有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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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沂水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县检察院与县畜牧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畜牧业惠农政策落实和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涵盖了全县21项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发放、使用等细节流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推广价值。据悉,由一级政府以文件形式转发检察工作做法,在沂水县尚属首次。 去年以来,该院在畜牧系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通过办案,该院发现畜牧系统在惠农资金监管方面存在很大管理漏洞。因此,该院专门在该县畜牧系统开展惠农资金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并联合制定出台了《意见》,逐步形成了“事前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格局,有力促进了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规范。 《意见》规定,对群众反映较多、资金规模较大和涉及面广的惠农资金,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监督。如项目管理及实施单位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员有违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的;项目管理、实施单位有关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无一不从检查、发现、预防、查处等细节上作出了界定。 《意见》的有效落实,为预防该领域职务犯罪提供了指导性操作文本。据统计,《意见》出台以来,该院共参与该县畜牧惠农政策落实、畜牧惠农资金项目13个,涉及资金2472万元;查处管理隐患14项,建立完善各项监管制度21项。 《意见》的出台,扎紧了惠农资金的‘钱袋子’,设置了资金监管‘过滤网’,对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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