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4-0919004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深入开展矿山防治水专项整治 |
|
|
|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沂水县结合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防治水专项整治,严防透水事故。 一是全面准确掌握矿区范围内水文地质构造情况,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汇水面积和水利工程的现状,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及相邻矿山的老空积水区、可疑积水区,对矿井井田范围内构造、导水钻孔和含水层水等灾害因素,提出预测方案,建立和健全防水、排水系统。二是对水文地质复杂或受水威胁的矿井,采取帷幕注浆堵水等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实行“先探后掘采”,严禁顶水作业。三是加强露天坑水害防治。露天转地下开采矿井,露天坑内严禁存水,露天坑实行回填的,要编制专门回填方案,认真组织施工,并要设置水位观测设施,水位发生变化时,要先停产撤人,并采取相应措施。四是完善井下主要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型号、数量和排水能力要符合设计要求,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同类型的独立线路,确保供电安全。五是严格执行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加强汛期值班巡查,密切关注井下水量、水质变化情况,有变化时必须先停产撤人。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