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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2675-02_gzdt_/2014-0930003 发布机构 沂水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9/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县工商局积极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沂水县工商局积极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沂水县工商局对《条例》培训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作出总体安排,认真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积极做好人员、经费、信息化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系统内部培训工作,做到培训全覆盖、不留死角。该局近日组织系统内人员就学习贯彻《条例》及5个规章进了专题培训,要求工商监管人员全面理解和把握各项制度的精神实质、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准确熟练运用法规,引导企业自觉按规定公示信息,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该局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对《条例》的背景、意义、内容、政策措施等进行大力宣传。目前已在琅琊网、沂水新闻、沂水电视台新闻频道、广告频道、沂水政府网站、临沂日报沂水版等媒体刊登《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即时信息的公告》,扩大媒体宣传的覆盖面,确保将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到人尽皆知、家喻户晓。

三是因地制宜,扎实做好企业培训工作。县工商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培训或者在工商咨询窗口演示等形式,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了解《条例》的意义和主要内容,明确责任义务及相关要求。

四是多措并举,开展好2013年、2014年年度报告工作。工商部门通过发布企业信息公示公告、制定企业年报须知,告知企业报送年报和信息公示义务,以及不履行公示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邮寄到全县每一户市场主体手中,确保《条例》的精神和年报通知传达到每一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工作,目前已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邮寄5000余份。做到政府宣传、社会宣传的有机统一,形成信息充分共享的全方位宣传机制,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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