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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5-0324002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加强毁坏财物案件价格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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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毁坏财物案价格认定是一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工作,对此,莒南县有关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全面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技能与素质,及时为公安机关办案出具客观、公平、公正的价格结论。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非学无以广才”,“学习是进步的阶梯”。我中心通过不断的学习《价格鉴定行为规范》、《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机动车价格鉴定问题的指导意见》、《机动车价格评估理论与实务》等专业知识,不断增长才干,拓宽业务知识面,规范价格认定程序和行为,主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进行价格认定,进一步充实、完善、提高价格认定专门知识、技能与本领,人人成为价格认定方面的专家人才。 二是依法进行现场查勘,完整记录损毁事实和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在毁坏财物价格认定案件中,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要求,依照认定操作程序和技术标准,对被毁财物损坏状态进行认真细致的现场查勘、测量、拍照、记录等一系列工作,并对损坏重点部位进行详细绘图进行明示。为保证对被毁坏财物状态进行准确记录与描述,不遗漏任何细节,我中心制定了记录被毁坏财物三要点:一要记录被毁物品具体名称、规格、新旧程度,二要准确描述被毁财物损坏点及损毁程度,三要记录被毁坏财物的可修复程度与不可修复原因。 三是坚持专业知识的积累,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一是根据毁财案件的多样性与复杂性,我中心要求人人勤于业务学习,勤于动脑思考,以精益求精的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每天都进步一点点,从知识的积累走向能力的提升。二是定期组织全科室人员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人人当教员的方式,对毁财案件中涉及破砸或被毁坏的轿车、挖掘机、电脑、通讯光缆、电缆等物品抓住其认定背景、案例特点、政策规定、鉴定方法和技术路线、参数确定等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思考,促使人人成为价格认定业务的精英能手,全面提高毁财案件价格认定质量和水平。 2015年1-3月份,莒南县办理毁坏财物案件18起,涉案金额11万余元。每起毁财案件都严格按照依法、客观、公平、高效的原则进行价格认定,为公安机关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价格认定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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