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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5-0429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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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4月28日,县政府召开了宣传动员会议部署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天(4月28-5月1日)的《条例》宣传活动。 此次《条例》宣传活动指导思想是: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委会议精神为统领,通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广泛调动行政执法部门、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主题,活化载体,大力营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环境,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奠定基础。 5月1号,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咨询、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工作程序,并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同时,县政府还利用政府官方网站、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平邑政府网)等新媒体播发《条例》内容解读、活动信息等,对《条例》进行重点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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