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321012-02_gzdt_/2015-0603002 发布机构 临沭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6/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沭县青云镇农村“三资”管理立新规
临沭县青云镇农村“三资”管理立新规

日前,为更好的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青云镇出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给全体村官立了新规矩。

资金管理,严格实行“四字一章”制度。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书记、主任研究决定;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开支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2000元至5000元的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支出;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最后由镇长审核同意后方可支出。

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村集体资产日常保管登记、定期盘查制度。村指定专人,负责对资产建立台账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台账包括资产存量、种类、分布及经营使用情况等,文书档案包括财产物资购置和村级工程建设会议记录、报批备案、预决算、评估、招投标、合同等相关文书。

资源管理,集体土地、“四荒”、汪塘、果园等各业承包合同,由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鉴证,对村委会公章严格按照公章使用规定进行管理。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对村级台账和文书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