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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5-1204022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10/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工作“再打紧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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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措施,立即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市局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全员举一反三,高度重视,盯紧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改问题,跟进各项监管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是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印发通知,明确自查重点,要求食品生产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向县局报送自查报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县局将定期进行复查。 三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10月15日县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印发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各监管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坚决杜绝检查流于形式。 四是开展不定期检查。县局由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监管所开展专项检查情况、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五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监督抽检、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据新《食品安全法》,进行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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