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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5-0831002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8/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统计局三项措施加强上半年GDP测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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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GDP的测算工作在6月初就拉开了帷幕,郯城县统计局根据省市要求,从三个方面加强GDP测算工作。 一科学严谨,做好GDP修订工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调查,基础数据更加全面真实,为GDP核算提供了新的资料来源和依据。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前两次经济普查的做法,在基础资料或核算方法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对有关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经过对2014年GDP数据修订后,三次产业比例由初步核算的10.69:44.33:44.98调整到11.1:47.4:41.5。 二畅通渠道,加强部门间合作联系。对GDP测算工作离不开各部门、各专业的相互配合,县统计局根据GDP测算方法,突出GDP数据的衔接性和匹配性,加强与交通局、财政局、税务局、人行等单位协调与沟通,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八项支出的探讨,加强对各专业数据的测算与评估。 三严格审核,提高GDP数据质量。新形势下,GDP的测算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要根据测算数据,对各项指标进行严格审核,力求做到核算依据充分、方法科学、数据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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