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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5-0918001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9/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确保汛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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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主汛期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密切关注降水情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并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局领导分片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分工,强化了职责。 二是汛前“抢先抓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准备工作。提早安排地灾隐患防治工作,力争做到“四早”,即早部署、早预案、早培训、早宣传,及时掌握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做好预防工作。 三是加强动态巡查,突出重点防范。针对县地质灾害特点,开展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巡查工作。要求各镇国土所落实监测人员,对地质灾害防范点进行全天候监测,并要求做好台帐,发现活动迹象要及时报告;建立动态巡查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对隐患点进行雨前、雨中、雨后巡查,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频次。 四是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局机关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实行“一带双岗”即一位带班领导、两位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不脱岗、不漏岗,保证通信24小时畅通,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条件,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全天候坚守岗位,应急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灾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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