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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75508320-02_gzdt_/2013-092700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9/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美商务部发布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双反”终裁结果 河东区圣福源木业税率最低但仍超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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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9月18日公布对中国胶合板“双反”终裁结果: 一、反倾销: 临沂圣福源:55.76%;江阳木业:62.55%;平均税率:59.46%。全国惩罚性税率:121.65% 二、反补贴: 东方金信、上海森大、临沂圣福源: 均为0%;平均税率:13.58%。惩罚性税率:27.16%。 河东区胶合板出口企业圣福源木业是我国出口美国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销量最大的企业之一,年均出口美国1800万美元,其中95%都是硬木胶合板产品。在此次美国商务部“双反”终裁结果中,圣福源木业获得的“双反”税率叠加为55.76%,为我国最低,但仍大大超过企业的承受范围。美国商务部“双反”终裁对我区木业出口的负面影响将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迅速显现。 造成本次反倾销终裁幅度奇高的原因有: 一是替代国的更换。美国商务部改变了初裁时选用菲律宾为替代国的做法,在终裁中改用了保加利亚作为替代国来计算被抽样企业的倾销幅度,并因此导致被抽样企业连带平均税率企业的税率急剧提高,是本次终裁幅度奇高的主要原因。 二是不合理的平均税率的计算方法。美国商务部对该这样计算的平均税率不是根据“被抽样企业”的税率来进行加权平均,而是完全刻意地把“被惩罚企业”的税率包括在内进行了简单的算术平均。 三是将没有对美国出口胶合板的企业的所谓“惩罚性税率”用来计算胶合板反补贴案件的平均税率。美国商务部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企业作为“被惩罚企业”,如圣象河源、上海黎众、浙江大东吴、吉林白山华枫,苏州加枫等企业均为地板企业,并用以计算反补贴案件的平均税率,上述企业均为参加此次“双反”应诉工作,导致反补贴平均税率高企。 此次美国对中国胶合板“双反”案件还剩最后一个程序: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产业损害终裁。美国ITC已于2013年9月19日在华盛顿开庭,并将于10月24日做出。如果ITC判定中国胶合板行业对美国胶合板行业没有损害,即美商务部裁决失效;如果ITC判定有损害,即美商务部裁决生效,中国胶合板企业出口涉案产品均需缴税。 “双反”调查中,美国要求发展中国家补贴幅度不超过2%,发达国家不超过1%;要求发展中国家倾销幅度不超过2%,发达国家不超过1%。【文/王恩朋 审核/徐进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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