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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7-0601002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精准发力打好环保组合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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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沂水县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年空气优良天数193天,同比增加12天;沂河出境断面保持了稳定达标,固废防治纳入了科学规范化管理轨道。”沂水县环保局局长杨明升在访谈中说,2016年,沂水县环保局完成了21个污染治理再提高项目,清理改造296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和36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93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建成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6万吨。共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4家。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环保人严厉的环境执法监管。沂水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大队长何法淞说,沂水县严格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对执法情况进行“两随机”抽查。截至目前,“双随机”抽查企业114家。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2017年以来,累计检查企业865家次,立案查处企业44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查封扣押2起,责令停产整治1家,移送公安2起,征收排污费209.2万元,罚款122.5万元。 建设项目管理是环保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关口。沂水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虢新利在访谈中说,沂水县发挥环评审批作为环保的第一道关口作用,严格审批。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57个,其中审批139个,审查不合格退回23个,登记备案144个,验收批复81个。 沂水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培云告诉大众网记者,在强化监管,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方面,沂水县对全县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44家。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累计联合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工业企业98家,发现3起非法收集、贮存、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均已送公安机关。 “2017年1-4月份,沂水县空气优良天数为65天,同比增加10天,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程明峰简要介绍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78家,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吊销执照”的标准进行清理取缔,已完成取缔46家。对全县城区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全面督导检查,共发现13处问题,均下达限期整改指令。 沂水县位于沂河的上游,水污染防治好坏直接关系下游地区用水安全。沂水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养斌说,沂水县严格监管重点排污企业,全县47家废水排放企业共安装了99台套在线监控监测设施,24小时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城区2处和农村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对城区两家污水处理厂进行水质提标改造,提升出水水质。同时,逐步完善重点区域清污管网建设,截至目前,沂河贾家庄出境断面持续达标,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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