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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1126005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国土局“五位一体”严格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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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土地资产,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沂南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五位一体”模式,严格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收到良好效果。 严格申请资格审核。在核查资料时,严格审查,对抵押人抵押登记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抵押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与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和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的一律不予登记。 严格土地权属状况审核。仔细查阅土地登记资料,对土地使用权已被查封扣押或已办理抵押登记、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一律停止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严格地价和抵押金额情况审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地价与本地地价水平不相当、抵押率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在办理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金比例达不到35%及闲置3年的商品房一律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严格实地核查。在严格审查抵押人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实地核查土地证书上所标注的宗地位置、土地用途、四至界限等内容是否与实地一致,是否属闲置土地,抵押地块上是否有其他抵押用房,核查无误之后给予办理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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