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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57542-02_gzdt_/2013-1025004 发布机构 兰陵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3/10/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苍山县为全县患大病群众二次报销医药费
苍山县为全县患大病群众二次报销医药费

苍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自今年启动以来,县新合办共为参合农民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用1296万元,参合群众个人只需缴纳70元新农合参合费用,符合20类重大疾病报销规定的,可在新农合报销后接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今年1--9月份,该县新合办共为3201名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进行了大病医疗保险补偿。目前仍有1347名大病群众的医药费用未进行报销,该县于10月21、22日两天内将消息通知到符合报销条件的群众本人或其家属,并在10月23--25日集中为群众办理报销,本次集中报销将会为大病患者二次报销118万余元的医疗费用。此项工作有助于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效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解决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等问题。

(作者:范海蕾 编辑:杨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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