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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0918004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发改局“四个坚持”规范行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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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沂南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以规范行政审批为核心,以监督制约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关键,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目的,狠抓“四个坚持”,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坚持审批事项“瘦身”到位。根据国务院、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采用摸底排查的方式进一步梳理取消、下放及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将职权法定的事项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二是坚持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及时公布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保留的理由、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在政务大厅窗口设置了权力清单查阅点,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外无审批原则,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坚持“两集中,两到位”的审批方式。将所有承接下放的权限集中到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确保政务大厅窗口人员到位,授权到位。深入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质量承诺制等制度,严格落实“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运行模式,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四是坚持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遵循“重要事项简环节、相关事项同步办、串联事项并联办、简单事项不再办”的原则,精简办事流程。备案类建设项目无行政审批前置的新管理办法,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能;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与备案两种管理方式,优化了外商投资环境,激发了外资经济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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