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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0808005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工商局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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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兰陵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在运营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该县工商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总量上保持现有规模,在质量上引导规范提升,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实行控制。按照县政府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保有要求,县工商局向广大农民加强宣传引导,对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引导其登记为家庭农场,或者加入到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组织中,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今年该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788户,占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3.84%。 二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经营。该局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机制促进规范经营,引导经营者建立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的财务会计,落实财务公开措施,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后续管理,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逐步规范、提高。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占全市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总数的15.5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占全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总数的16.36%。 三是对违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查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监督检查,对提报虚假材料骗取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出经营范围,从事非法融资经营等活动,责令限期改正。对于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依法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罚。今年以来,该局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86户,查处专业合作社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案件1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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