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228977-09_E/2017-0223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7/02/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山区对液化天然气进行全面整治
兰山区对液化天然气进行全面整治

为加强燃气行业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兰山区自2月20日至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液化天然气全面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范围涵盖全区范围内所有液化天然气使用单位,活动分三步进行:一是政策引导。所有液化天然气使用单位全部更换管道燃气,奥德燃气公司就更换管道燃气提供如下优惠政策:对新申请开口的使用单位全部免开口费,安装费优惠30%。同时,以安装费优惠30%的金额为总量按燃气使用数量补贴到企业。二是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借助优惠政策,对辖区内液化天然气使用单位进行宣传引导,排出工期,逐个进行,限期进行更换。所有液化天然气使用单位管道燃气更换工作,限于4月30日前完成。三是部门联合检查。自即日起,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组,对所有液化天然气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推动管道燃气更换工作进展。并于管道燃气更换工作全部完成后,逐个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能按期完成更换工作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为明确责任,保障整治活动顺利开展,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镇(街道、工业园区)、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责任划分,镇(街道、工业园区)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液化天然气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摸底,组织并监督本区域内液化天然气使用单位管道燃气更换工作,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兰山区区住建局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兰山区质监局负责有关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生产、使用、检测检验的安全监察;兰山消防大队负责液化天然气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兰山区安监局负责依法开展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