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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2-1204004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12/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强化城镇医保定点机构监管 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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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政策体系建设,规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后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近日,沂水县召开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临沂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和《临沂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便于管理,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及费用审核结算等工作,下一步对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重新提报申请材料,县医保处对各定点机构、药店资格进行重新审查,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公共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坚持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基金收支平衡,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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