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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5-0422001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工商局四措施开展整治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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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多渠道进行法制宣传,引导经营者自查自纠。通过约谈医疗行业的经营者、发放宣传材料、在县电视台行风热线制作专题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揭露商业贿赂行为的巨大危害,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掌握和了解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增强抵制、反对商业贿赂意识,促进重点行业经营者自查自纠,形成了全社会反对商业贿赂的强大声势。 二是全方位开展案源排查,多角度整治商业贿赂行为。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鼓励广大消费者、知情人员和企业内部人员提供线索, 畅通案件线索举报渠道。通过日常巡查、企业年报和工商业务系统查询功能检索,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行为,从中查找商业贿赂案件线索。 三是精化查案人员,各阶段提高办案质量。由专人对案件逐一把关、定性,规范办案行为。确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骨干作为办案人员,依法立案查处,对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层层挖掘,做到抽丝剥茧,注意发现可能存在的窝案、串案、案中案。对于情节严重的大要案件,依据违法情节、社会危害,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增强对违法经营者的震慑力。 四是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在工商部门内部,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公平交易、消保、注册登记、法制、纪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机制,确定由公平交易局负责商业贿赂案件查办的组织、督导。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协查等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共同研究、会诊、协调突破,与相关部门形成职能互补,增强执法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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