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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5515X-02_gzdt_/2015-0507003 发布机构 郯城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5/0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郯城县金融办多措并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郯城县金融办多措并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办、人行、银监办等各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合作机制及常态化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共同完善金融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指导、督促各镇区、各金融机构化解处置金融风险事件,实现风险处置社会成本最小化,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积极推进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深化全县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的应用,建立完善各相关部门企业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出台、落实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打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另一方面,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增强责任感和诚信度。

三是加强银行风险管理。要求银行机构增强内控管理,加大风险排查,提升金融风险的甄别和防范能力,对各重点领域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切实提高防控成效。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避免恶意竞争。

四是加大不良贷款的核销力度。金融监管部门督促银行落实信用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信贷精细化管理,加强研判预警和压力测试,严防金融风险,不搞一刀切式的压贷、抽贷、断贷。引导银行利用多年来的盈利储备优势,加快不良贷款的核销,探索不良贷款处置的有效途径。

五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针对两类金融组织的风险状况,以及在金融风险事件中的传导因素,密切关注,切实加强对两类金融组织的风险监管。

六是开展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非法集资、金融衍生工具、网贷平台、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发的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净化金融环境,有效遏制新的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发生。

七是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不断增强公众对金融信用重要性及金融失信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及实际承受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服务,防范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网络金融等金融风险隐患。(张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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