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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5729-02_gzdt_/2014-0822001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蒙阴县整治排污企业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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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企业运行。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存储场所及台账,对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未经试生产批复或验收擅自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监控,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各类隐患。三是广泛接受监督。将群众来信、来电反映及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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