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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2741-02_gzdt_/2013-1220009 | 发布机构 | 罗庄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2/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地税局罗庄分局“三味真火”锤炼肃纪利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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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临沂市地税局罗庄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折不扣的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纪委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通知要求,令行禁止,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贯彻执行《通知》、《条例》等,认识其重要性和严肃性,完善工作领导体系,按照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罗庄分局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保密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针对分局制定下发的有关工作纪律、制度规定和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对自身要求、作风养成等方面容易反复出现的问题加大检查力度,重点督查分局在工作纪律作风、服务观念效能、公务接待、工作期间禁酒令四个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三是严厉问责追究。对顶风违纪的,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责任制规定予以处罚,切实维护制度、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升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推动形成和持续强化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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